顺庆区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顺庆区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类别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监督电话 |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 策 | 本局起草制发,经司法局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顺庆区医保局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0817-28915199 | |
本局制发的其他政策性文件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 ||||||||
机关简介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 | 顺庆区医保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微信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0817-2815199 | ||
规划信息 | 本局制定的顺庆区医疗保障发展年度规划、专项规划等信息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 | □政府网站 □政务微信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0817-2815199 | |||
行政执法 | 行政 处罚 |
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未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未履行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职责;未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定点医药机构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对定点医药机构未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或者没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未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处方、病历、治疗检查记录、费用明细、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资料;未按照规定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未按照规定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所需信息;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未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拒绝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通过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对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对个人实施了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法律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三十二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
顺庆区医保局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基金监管股与待遇审核股 | 0817-2808227、0817-2801537 | |
财务信息 | 预算 决算 |
本局及下设医保中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法律 □行政法规 |
《预算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 |
顺庆区医保局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局规划财务股 | 0817-2793172 | |
政府 采购 |
本局及下设医保中心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法律 □行政法规 |
《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
□四川政府采购网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局规划财务股与办公室 | 0817-2793172、0817-2815199 | |||
社会保障 | 参保 管理 |
单位参保登记 | □行政法规 □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 《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 |
顺庆区医保局 | □四川政务服务网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个人权益股 | 0817-2819052 | |
职工参保登记 |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 顺庆区医保局 | |||||||||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顺庆区医保局 | |||||||||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
参保人员电话号码新增和更改 | 顺庆区医保局 | |||||||||
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 | 顺庆区医保局 |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 ||||||||||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 顺庆区医保局 | |||||||||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 ||||||||||
就医 备案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 □行政法规 □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 《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 |
顺庆区医保局 | □四川政务服务网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异地就医股 | 0817-2263715 |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 顺庆区医保局 | |||||||||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 ||||||||||
异地急诊、抢救住院登记备案 | 顺庆区医保局 |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 ||||||||||
慢病 认定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行政法规 □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 《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 |
顺庆区医保局 | □四川政务服务网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医药服务股 | 0817-2815658 |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高血压、糖尿病病种待遇认定 | ||||||||||
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待遇认定 | 顺庆区医保局 | |||||||||
费用 报销 |
门诊费用报销 | □行政法规 □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 《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 |
□四川政务服务网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待遇审核股 | 0817-2801537 | |||
住院费用报销 | 顺庆区医保局 | |||||||||
生育医疗费支付 | ||||||||||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 顺庆区医保局 | |||||||||
生育津贴支付 | ||||||||||
医疗 救助 |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 □行政法规 □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 《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 |
顺庆区医保局 | □四川政务服务网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特殊人群服务股 | 0817-2323279 | ||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 ||||||||||
协议 管理 |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行政法规 □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 《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 |
顺庆区医保局 | □四川政务服务网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医药服务股 | 0817-2815658 | ||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
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 | 顺庆区医保局 | |||||||||
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暂停(终止)协议管理 | ||||||||||
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恢复协议管理 | 顺庆区医保局 | |||||||||
费用 结算 |
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 □行政法规 □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 《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 |
□四川政务服务网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异地就医股与待遇审核股 | 0817-2263715、0817-2801537 | |||
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 顺庆区医保局 | |||||||||
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 ||||||||||
顺庆区医保局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医保局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行政法规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
□政府网站 |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 | 办公室 | 0817-2815199 | |||
其他公开事项 | 双随机一公开 |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 及查处结果 |
□行政法规 □其他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
顺庆区医保局 | □政府网站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基金监管股 | 0817-2808227 | |
法治政府建设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其他 |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
□政府网站 | 每年4月1日之前 | 办公室 | 0817-2815199 | |||
建议提案 | 由区医保局答复的、应当公开的区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复文 | □其他 | 《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顺庆区医保局 | □政府网站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0817-2815199 | ||
政策解读 | 对医疗保障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信息及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 | □行政法规 □其他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
□政府网站 | 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公开 | 办公室 | 0817-2815199 | |||
交流互动 | 区医保局、局属各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意见建议征集和网上调查等 | □行政法规 □其他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
顺庆区医保局 | □政府网站 |
意见反馈及结果在征求意见结束后10-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件整理 | 办公室及相关负责答复股室、单位 | 0817-2815199 | ||
部门公告 | 相关需要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的信息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政府网站 □政务微信 |
信息形成5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0817-2815199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